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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計畫

  • 發布單位:縣立虎尾國中
內容

一、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2年2月2日移署移字第11200150491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:

(一)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:

1、報名期間:自112年2月20日(星期一)至112年3月20日(星期一)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(勵)學金系統(以下簡稱本系統,網址:https://sp.immigration.gov.tw)完成線上申請,並下載系統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、申請清冊後,併附相關佐證資料,於112年3月27日(星期一)前,郵寄至該署(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,移民事務組王郁婷科員)彙辦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
2、獲獎名單公告:預計112年5月底。

(二)申請對象:新住民及其子女。

(三)核發獎項及金額:

1、核發獎項: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、總統教育獎勵金、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(助)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。

2、核發金額: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(以下同)2,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(勵)學金。

(四)報名方式:

1、申請「總統教育獎勵金」、「特殊才能獎勵金」、「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獎學金」及「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」者,均須由「現就讀學校」至本系統申請。

2、申請「新住民證照獎勵金」者,須由「申請人」至本系統申請。

三、本系統於112年2月20日(星期一)至3月20日(星期一)開放受理報名,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,請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,並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,如有報名及系統操作問題,請於報名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洽詢下列專線:

(一)報名作業諮詢專線:(02)2388-9393分機2604、2605、2606、2548、2549及2579。

(二)系統操作服務專線:(04)2326-5200分機308、311、254、316、581及39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