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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修正發布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要點」第4點

  • 類別:來函轉知
  • 單位:人事室

雲林縣政府 函

受文者:雲林縣立虎尾國民中學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10月30日

發文字號:府教學二字第1142456846號

主旨: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申請補發換發作業

要點」第4點,業經教育部於114年10月28日以臺教師

(四)字第1142602482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

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28日臺教師(四)字第1142602482B號

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

 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
三、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

及藝術教育司蕭科員,電話:(02)7736-554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