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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「教育部華語文能力測驗規費收費標準」,業經教育 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以臺教文(六)字第 1142503789A號令訂定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法規命 令條文各1份

  • 類別:來函轉知
  • 單位:教務處

 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文(六)字第1142503789D號函 辦理。 
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 law.moe.gov.tw)下載。 

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 育司闕小姐,電話:(02)7736-563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