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縣政府 函
受文者:雲林縣立虎尾國民中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9月17日
發文字號:府教學二字第1142448560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主旨 (114YE41630_1_17092755197.pdf、114YE41630_2_17092755197.pdf)
主旨:「各直轄市縣(市)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
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」第3點附件2至
附件7、附件7之1、附件7之2、附件10至附件12,業經教
育部於114年9月10日以臺教師(四)字第1142602254A號
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
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10日臺教師(四)字第1142602254B號函
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
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三、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
及藝術教育司蕭科員,電話:(02)7736-554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