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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度「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方案」

  • 類別:輔導室,來函轉知
  • 單位:輔導處

主旨:檢送本縣114年度「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方案」實施計

畫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雲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

辦法辦理。

二、本計畫活動內容及申請方式請參閱附件,有需求學校可提

出申請,資訊如下:

(一)服務項目:專業諮詢(電話及身心科醫師諮詢)、個別諮

商輔導、團體工作坊、心理危機介入及其他與課程諮商

輔導支持相關事宜。

(二)服務對象:雲林縣立高級中等學校、縣轄內國民中小學

(含附設幼兒園)之教職員(含校長及代理教師,教保員

另案辦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