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
為辦理教育部「111年數位學習-精進計畫」增能研習工作 坊A1、A2,請轉知貴校教師參與,並惠請核予參與人員公 假登記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12700465N號函 辦理。
二、活動對象:全縣國中、國小教師。
三、注意事項:
(一)課程資訊已於附件內,請欲報名之教師依照附件課程日 期代碼至全教網報名。
(二)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發研習時數,已報名者無故 缺席,依規定不予核發研習時數。
四、「111年數位學習-精進計畫」隸屬於偏遠學校之教師務必 參與。
五、聯絡人:越港國小智慧教育中心 康先生或戴小姐,電話: 05-6620283分機071。